教育督导 “结果运用” 机制完善

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机制不断完善,督导结果不再是简单的评价,而是成为改进工作、分配资源的重要依据。督导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,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地方政府。​
对优秀地区,在教育经费分配、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;对不合格地区,约谈政府负责人,限期整改,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。某省将督导结果与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挂钩,权重达 10%,推动地方政府更加重视教育工作,近三年教育投入年均增长 12%。​
这种结果运用机制,让教育督导的指挥棒作用真正发挥,确保了教育政策的落实和教育质量的提升。